关于懊悔和不懊悔的价值判断,就像享乐判断和幸福判断一样,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但它们可以是诚实的或者是不诚实的。当一个人事实上并不懊悔时,他可以说他懊悔;并且,当他“感到”懊悔时,他也可以顽固地拒绝承认懊悔。如何揭露这类不诚实呢?例如,可以用这样一种方式:在遭受那些后果之后,如果某人说他对先前的行动感到懊悔,但在一个新的场合,他又重复了他以前的选择,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他的后悔是否仅仅是一种伪装。他也许为那件渴求的事情支付了太多代价而感到恼火,因此说它不值得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但在他的心灵深处,他还是为达到这一目标而感到高兴。这些都是人们十分熟知的现象。
然而,重复所承认的愚蠢行动是一种不诚实懊悔的确切标志,这种看法恐怕是忽略了与人的好相关联的那些实际问题的复杂性。一件好事,如果它本身是被强烈渴求的并且唾手可得,而它恶的后果遥不可及,关于过去曾遭受这些后果之苦的记忆也许已经淡化,那么,这件好事可能就是人们无法抗拒的诱惑。在下述观念中没有任何逻辑的荒谬:一个人诚实地懊悔某件事情,认为做它是犯了一个错误;相对于他的福利来说,也就是相对于他本人的“真正的”要求来说,是作出了一个坏的选择。但是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存心地再一次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