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用事实,不用感觉
争论时的论据必须是事实(事实不是真相,事实只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能以感觉为论据原因,因为争论需陈列论据原因及观点,前后两者必须有因果关系,具体事实才具有产生因果的能力,而感觉(即说我觉得怎样)是抽象的。因此,缺乏产生因果的能力,不能是一个有效的推论。
3.沟通要针对具体问题,不要针对人的个性特征
比如,小张上班总是迟到,如果沟通时说“为什么总是迟到,怎么这么懒啊”,这样说就会引起当事人很大的反感,不是成功的沟通方式。但是,如果换一种方式,如上周二、周三迟到,这次又迟到,有什么问题吗?这样做,既具体指出问题所在,又不涉及个人的个性因素,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同时也减少了对方辩解的理由和空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要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不要因为对个性的争执导致矛盾升级。真诚道歉,可以获得别人的谅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沟通中出现一时的失误,也是在所难免的。只有态度诚恳、大胆地去承认错误,真诚地向别人道歉,才能得到他人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