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四回,鸳鸯是坚决地拒绝了宝玉的性骚扰,她高声唤出了袭人,宝玉不得不中止了他的下流行为。当然,袭人虽然责备了他,鸳鸯虽然拒绝了他,但也都并没有全盘否定他,因为她们也都感受到过宝玉那像护花般的对青春女儿的细心体贴。
丫头里面,也有比较轻佻,不但不拒绝宝玉的骚扰,而且还主动招惹他的,王夫人身边的大丫头金钏就是一个。在第二十三回,宝玉等人住进大观园前,贾政夫妇召见众子女,宝玉自然也赶到。在门外,金钏就上前赶着跟宝玉说,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这一笔,是三十回这幕的伏笔。曹雪芹的这种几乎每一笔,甚至每一个字眼都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写法,有的人他就总觉得,不可能吧?这么写累不累啊,这么读累不累啊?当然可以不这么去读,读时不去推敲这些细节里的名堂,但是我认为,曹雪芹他就是这么写的,这是他独有的写法,是把方块字的叙述技巧发挥到极致的表现。这是我们本民族,我们的母语里所产生出来的高妙文本,即使我们今天写小说不再这么写,至少我们欣赏《红楼梦》的时候,还可以这么来欣赏,对吧?
三十回第三幕,是风云乍变的一幕,那非常戏剧化的场景,那些细节,我也不在这里细重复了,大家一定记得。金钏乜斜着眼乱恍,在宝玉说要把她讨到怡红院去后,说,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那么这一句作为伏笔,所伏的情节并不在千里以外,只隔一回,就是“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了。这再次说明,曹雪芹他就是那样的笔法,细节描写,人物说话,往往既符合当时的情景,又是一个伏笔,所伏的结局只在早晚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