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这个框架,沿袭到宋朝之后。到明清时期,皇权专制加强,以宰相为首的行政机关在萎缩,外朝和内廷的机构有合并的趋势。都水监在明朝并入了工部,将作监、少府监并入了清朝的内务府。清朝的内务府集合了大量内廷机构,内部各衙署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满足宫廷需要。
明清还派出大量差官、临时机构,参加经济活动,大大拓展国有企业的势力范畴,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织造。明清在江宁(今南京)、苏州、杭州等江南富庶地设局,织造各项衣料及制帛诰敕彩缯之类,兼及采办物资,供应宫廷之用。这些都是明确的官营纺织企业,相当于“国营江宁纺织公司”“国营苏州纺织公司”“国营杭州纺织公司”。它们既自己购买原料、设备,招募工人进行生产,也向当地工匠提供“订单生意”“来料加工”,或者干脆从市场上购买宫廷需要的物资(有的时候是明抢,为此引起过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