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说,不是我对西季威克的原则产生了疑问。我一直信仰它,尽管“是以自己的方式”。不过,我要批评西季威克为其原则给出的理由。他认为,这个原则的建立必须通过诉求于综合性的先验知识。为了使其与情感理论协调,我把这种诉求改为对经验的心理学的诉求。
不揣啰嗦,我要重点说明我正诉求的这种心理学——一种非常简洁的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验证的心理学。
下述三个陈述值得特别注意。(1)我们的态度强烈地倾向于获得普遍性:它们倾向于被直接地指向所有种类的物体(所有事物、行为、人,等等),倾向于被直接地指向一个既定物,仅仅因为这个物体被认为是它所是的那种。(2)但是这种倾向可能被凸显,尤其容易被一个人的自我兴趣所凸显。于是,当X先生喜欢自己超过喜欢他人时,而且从不考虑自己是哪种人时,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种由于例外而凸显的普遍性:他的态度就变成了绝对自我例外的态度。(3)然而,其他人却没有这种态度(除了在个别例子中):对X先生的绝对偏袒凸显了这种态度的普遍性。他们的态度有时会因为自己的缘故而偏离普遍性,但不会因为X先生。从他们的角度看,有利于X先生的那个绝对例外可以当作任意武断的东西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