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作为“万物之灵”,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会的人。作为社会的人,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里,他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离开社会、离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也将不成其为人。
人在社会交往中认识自我,在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中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在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常常表现为一种感情上的联系和心理上的相互吸引。无论是谁,在社会交往中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越好,他的朋友就越多,就越能使自己得到温暖、勇气,增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也就是说,他的人格魅力越大。
一位有名的商店经理曾经说:“有些人生来就有与人交往的天性,他们无论对人对己,处世待人,举手投足与言谈行为都很自然得体,毫不费力便能获得他人的注意和喜爱。可有些人便没有这种天赋,他们必须加以努力,才能获得他人的注意和喜爱。但不论是天生的还是努力的,他们的结果,无非是博得他人的善意,而那获得善意的种种途径和方法,便是‘人格’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