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知县而言,出现错误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他会因此而遭遇麻烦,也有可能会安然无恙。这就需要他找一些具有权势的朋友说情,或者用金钱来笼络人心了。但是,他们最终会因为管辖区发生无法避免的事情而丢掉官职。这种现象在中国经常发生。
现在我们简单地陈述一下,如何在各级官员中进行责任分配和实施。在《京报》的每一期译文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报告。例如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士兵负责看守子弹库,但是他偷出了大约三十箱的子弹卖给了一个打铁的白人,白人铁匠误以为这些子弹是从部队流出的无用物资。最终事情败露,士兵被狠狠地打了一百大板,并被流放到了边疆地区做苦工;而仓库的负责人虽然最后允许他支付罚金减免刑罚,但还是挨了八十大板,并且也被革了职;鉴于买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买了子弹,于是只被鞭打了四十大板;而负责管理士兵的军官,也被撤职听候审判。可是在他听到风声时,就已经溜之大吉了。而接受这起案件的刑部,还要对该部队的最高官员作出处罚,因为他与这起案件也有相对密切的关联。如此一来,只要与这起案件有一点关联的人,不论知情还是不知情的都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