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看朱高炽监国期间的关注民间。在朱高炽监国期间十分重视对灾民的救助,一旦大明朝某个地方因发生灾害而影响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朱高炽都会及时做出反应。或是派遣相应的官员到当地视察军民疾苦,或是免除受灾地方田租和劳役,或是官方出资将那些迫于艰难而被典卖子女全部赎回,或是直接发官粮来赈济灾民。
而在很多时候朱高炽是上述举措同时并举的,比如在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朱高炽听说扬州淮安凤阳一带发生了灾荒,老百姓因为交不上税而被迫卖儿卖女,生活苦不堪言,于是朱高炽立刻派遣都察院右副督御史虞谦、户科给事中杜钦前往上述这些地方,考察灾情,免除当地的租税,并督促当地政府帮助穷苦人家赎回被迫典卖的子女。事实上,在此次灾情处理中由于虞谦等人救济不够及时(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不够及时,他们是想好了救济措施之后上书朱高炽请求批准,但是朱高炽对他们先上书后救济的行为不是很满意),朱高炽还专门派遣使者前去斥责他们救灾不力,由此便可看出朱高炽对于救济灾民一事的关心,而在史书记载中朱高炽救助灾民的事迹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