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眨眼就过去了,天渐渐黑下来,老家伙宣布:“时候快到了,小子们。”话音未落,那伙人便撇刀扔枪,托词开溜。这个要照料牛马,那个等着收麦子。这个家里躺着生病的孩子,那个得回家拿家伙,诸如此类。就连奥塔瓦·琼斯到了最后关头都打了退堂鼓,说过一阵子来跟我们碰头。
老家伙耸耸肩,让他们自便。“我宁愿要五个不怕死的义士,也不要一帮软蛋,”他不屑一顾地冷笑道,“哼,看看洋葱头。一个小闺女,还是个黑人,自己照料自己,是条汉子。”他骄傲地指着弗雷德和欧文,说:“这就叫义士。”
到了晚上,不包括我,一伙儿十二个人只剩下八个,那股斗志勉强还在,而且焕然一新了,因为这件事越来越不像开玩笑,而且大家伙儿的肚子又咕咕叫。老家伙几乎粒米不进,况且他原本就不馋嘴。可其他人饿得前胸贴着后背,我也是一样。动手的时刻一分一秒地迫近,那股饿劲儿好像也越来越厉害了,过了午夜,饥饿让位给恐惧,我倒忘了饿肚子这回事。
黎明早就到了,老家伙召集波特瓦特米步枪队的残余兵力到他身边开始祷告——我得说,平均下来,老家伙每小时祈祷两次,还不算餐前那次和去茅厕的时候,就连蹲到树丛里排泄秽物,他也要嘟囔一两个金句。待大家聚集,老家伙便慷慨激昂地说了起来。我记不得他说了什么——打仗的惨状倒是记忆犹新——我只记得自己光脚站着,而老家伙说了一大串《旧约》《新约》,嚷嚷了一通《约翰书》之类的东西,号召大家用耶稣的精神武装自己。他哇啦哇啦地祈祷,对天慷慨陈词,前前后后足足说了四十五分钟,最后欧文叫了起来:“爹!我们得开路啦。还有三个小时天可就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