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热闹是自然形成的,不苛求,那么到最后,它也会以一种自然的状态消失。来不拒,走不留,或许这才是人与热闹最理想的相处方式。事实上,热闹总会被有些人挖空心思地创造,特别是互联网的发明,社交网络的普及,使得人们创造热闹的方式和规模都处在前所未有的阶段。以前,人们玩单机游戏就可以解闷,现如今,一个知名艺人玩个网游动辄能吸引成百上千万人的围观;以前,人们到超市购物就能解决问题,现如今,一个以光棍之名挑起的购物节能够成为整个互联网的狂欢。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比如,南京刚发生了一桩趣闻,被远在东京的读者转发,十分钟不到,或许已经开始被身在北京的朋友留言、讨论。
信息传播速度快固然是好事,但如果微博里隔三岔五讨论的都是诸如“北京三里屯不雅视频事件”“青岛大虾38元一只”的新闻,任谁都会厌烦。当然,也会存在一些很有价值的信息,比如“二胎开放全面”“科学家首次观测到引力波”等。如果抱着了解政策、增加见闻的目的,那么这些新闻的使命便可轻松完成。
然而,很多人为了凑热闹,经常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奇谈怪论。网络留言功能的开发,让很多人自命为“意见领袖”;网络传播模式的多维,也吸引了很多人奇招频出,争着、盼着、等着成为下一个“网络红人”。这种低端凑热闹的方式,往往会让很多人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有恶意评论的“意见领袖”可能会触碰法律;有些一心想成为“网红”的人,或许会因为行为出格而被唾骂,甚至遭到人肉搜索、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