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前后,早期先进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向西方寻求救亡图存的真理,在比较与鉴别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指导思想,开始了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中国化的理论探索和创新。在这个进程中,中国传统的民生思想为中国共产党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民生观奠定了文化基础,孙中山的民生观由于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民生理念底蕴,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民生理论因素,因而成了中国共产党民生观重要的理论来源。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华传统民生思想以及孙中山的民生观进行了辩证的批判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生观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起就将党的最高价值诉求定位为为民谋幸福,在其纲领中明确提出了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历史责任。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本党的纲领如下:(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为止;(2)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至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和征用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这一纲领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其政治目标就是支援与领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进而实现社会阶级区分的消失和民生的改善。1922年,为了进一步明确改善民生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二大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对民生问题的改善提出了具体化的内容:“(六)工人和农民,无论男女,在各级议会市议会有无限制的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绝对自由;(七)制定关于工人和农人以及妇女的法律。”这些内容与《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内容前后呼应,民生改善的方面涉及人权、自由、医疗、保障、税收以及教育,尤其是开始强调女性群体的生计及发展问题。由此可见,自中共一大、中共二大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清晰地将民众作为自己的联合对象,将为民造福、求生存、谋发展作为自己奋斗的方向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