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初的语气出奇的温柔。
“去哪里啊?”
明珠见他神秘兮兮的,直觉一定会很有意思,碎步小跑着追上他的步伐,顺便提出要求。
“我很想去听说书的,还有外面的小吃也很好吃!我侄儿和我说过,城隍庙那边卖得有鸭血粉丝汤,还有汤圆,都比我们家里做的还要好吃!我要吃那个!”
“只要你听话,就都会有。”
宇文初把手伸过来,明珠犹豫了一下才把手放进他的掌心里。
仲秋的天,微微有点发凉,他的掌心却宽厚、暖和、干燥,轻轻就将她的手给包围住了。
那一瞬间,明珠居然觉得这样很舒服,很好。
她悄悄看向宇文初,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也十分灿烂,和从前她见着他时几乎变了个人似的。
宇文初送明珠回了迎晖堂就又去了书房,明珠忧郁地趴在窗台上,一边抠着窗纸,一边贴着窗隙往外看。
宇文初背影高挑挺秀,衣饰端然华贵,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发冠带得端端正正,就连走路也透露出几分与众不同的气势来。
怎么说呢,皇族从小受过最严格的训练,每个人走路都是优雅又从容的,气势也和旁人迥然不同。
但宇文初在明珠所见过的皇族中显得就更加优雅从容,气势也更强大。
用素锦的话来说,最怕英王殿下不声不响,平平静静地看过来,只需要一眼就够了,胆子都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