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我想起我三岁就开始写字,那年的生日礼物就是铅笔。
到五岁,还是因为写字,家父送给我一支很特别的儿童钢笔,只有三寸长,塑料的,中间一截透明,看得见里面还剩多少墨水。价格是最便宜的那种,好像是五角五分,一般的成人钢笔要八九角一支。
我曾偷听到家父为送我钢笔而给家母的解释:
“钢笔与铅笔不一样,不是随便哪个角度都写得出字,但伊已经写得出钢笔字了。”
“搿小鬼聪明呀。”做母亲的总是更不吝啬于正面表扬,不像家父,几十年我也没得到过一句。
那一晚的期待太多。
明天有新的白衬衫可穿,蓝裤子和白球鞋虽然不是新的,但洗得干干净净。谁让我行三呢。那些年,“新老大,旧老二,破老三”是很多人家的常态。
更让人睡不着觉的是,明天下午区里的联欢会,我们家三兄弟都有节目,于是,父母决定带着还未上小学的妹妹一同出席观摩!
那简直就是我们家的联欢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