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最高军事法庭于1982年2月19日开始审理这一军事叛乱案,历时3个多月,至6月3日作出判决:参与冲击议会的中尉以下治安警察被宣布无罪释放;上尉一级军官判刑2—3年;策动军队叛乱的几名校级军官分别被判刑3—6年;托雷斯·罗哈斯将军和阿马达·科明将军也只各判处6年徒刑;对首犯则严加惩处:米兰斯和特赫罗都各被判刑30年。
点评:
米兰斯和特赫罗军事政变是20世纪80年代初发生在西班牙的重要事件,它是一批长期受佛朗哥主义影响下的军人对抗民主政治的产物,是独裁政治下的旧势力和民主革新力量之间的一次严重较量,也可以说是一次“犯上作乱”。其结果,以国王为首的共和派取得胜利。这说明民主共和已深入人心,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从纯政变角度看,这次政变的组织者虽然是担负军队相当一级职务者,但不具备政变的胆识和能力。其中组织不严密,各方协调不力,对政变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应对的办法,特别是打着国王的旗号发动政变,然而国王又未被控制起来,这显然是极端幼稚的做法,失败是在所难免的。